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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发布日期:[2013/4/11]    共阅[ 2757 ]次
    与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既是干部任用管理的一项重要程序,也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干部建设的需要。4月9日下午,按学校党委要求,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晓黎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
    徐书记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坚持心有憧憬,树立正确的“三观”;二是坚持努力学习,树立良好作风;三是坚持民主集中,树立团结精神;四是坚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他希望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作为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正确对待权力,切实增强廉洁自律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拥护,为学校未来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学习,严守政治纪律,做到处事公道正派,讲真话,办实事,廉洁奉公,清白做人,多做贡献。
    徐书记还向新任处级干部赠送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新任处级干部与学校签订了党风廉政承诺书。
    谈话会由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李荣华主持,纪委办监察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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