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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考试若干规定 |
发布日期:[2011/6/8] 共阅[ 9612 ]次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函授教育考试过程管理力度,保证函授教育质量,提高西南大学函授教育办学声誉,根据我校函授教育办学实际,现对我校函授教育考试做出如下规定: 一、命题 统考课程试卷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命制,专业课程试卷由任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每一门课程至少命制A、B两套试题,每套试题均应比较全面的覆盖教学内容,难易适当,能较准确的考核学生学习水平。 试题格式应规范,除个别特殊课程外,其余试题应按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确定的格式命制,具体格式请在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主页右下脚“文件下载”栏内下载。 试卷命制完成后,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审查。每套试卷均需在教研室主任和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盖加盖公章后,交一份给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留档备案。 二、制卷和送卷 统考课程试卷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印制,专业课程试卷由承办学院负责印制。各承办学院应严格制卷过程,选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保密意识的干部或教师负责监制试卷和试卷保管工作。制好试卷后应分及时密封并妥善保管,校本部学生考试试卷须存放在承办学院保密室内,于考试前30分钟发给监考人员。函授站(点)试卷应至少提前一个月交给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统一发送。试卷送达函授站点以后,应及时保存在保密室内。未按要求的时间上交试卷造成函授站点考试延误者,责任由承办学院承担。 三、考场布置 各学院和函授站点应严格按照《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设置规则》的要求规范设置考场,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建设良好的考风、考纪。 四、考试管理队伍建设 各学院和函授站点应加强考试队伍建设,选派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具有较强责任心的人员负责考试管理。要严格按照《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考试监考人员管理试行办法》选派和培训考试管理人员及监考教师,加强对相关人员考核和监督。 五、严格考试管理 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考试过程应严执行《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纪律》,严格管理、规范要求,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对违反考试纪律者,应按照《西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及处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及时处理。 考试结束时,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回收试卷分数与发放试卷分数、实际参考人数是否一致。要仔细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按学生学号顺序排列并装订。完成上述程序后,应立即将试卷交回所在学院或函授站点妥善保管。 六、试卷回收 考试结束后,函授站点要立即检查发出的试卷袋与交回的袋数目是否一致;检查考场记录是否按要求填写,答题卷是否按要求装订,试卷袋内是否附有一份原题。清理完毕后,要详细填写《西南大学函授试卷返还清单》,并及时将试卷返还我校,其中公共课试卷交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专业课试卷交承办学院。 校本部考试试卷也要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公共课试卷交继续教育学院组织评阅,专业课试卷由承办学院组织评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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